税务研究 1991年 第5期 工作研究

试论税式支出的使用管理

作者: 李圣君 关学军 上一篇 下一篇

税式支出涉及的内容很多,其中税式支出的管理尤为重要,它主要包括两个方面,即事前管理和事后管理。本文拟就税式支出的事后管理(或曰使用管理)等方面的问题,谈一些粗浅看法,以期抛砖引玉,与热衷于这方面研究的同志共同探讨。

一,加强税式支出的使用管理势在必行

税式支出,从形式上看分为刚性支出和弹性支出两部分。所谓刚性支出,即国家根据一定时期的政治经济政策和产业政策的要求,在制定税收法规时,对某一行业,或某种产品,或某类企业,或某个地区给予优惠照顾的支出。譬如,产品税税法规定的黄金、避孕用品免税,用议价粮生产的白酒减按35%的税率征税;国营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饮食服务企业减按15%税率征税的规定等等,都属于刚性支出的范畴。所谓弹性支出,即纳税人在按税法规定缴纳正常税款有困难的情况下,提出减免申请,税务机关根据税收管理体制的规定批准实施的支出。这类支出,与刚性支出相比较,伸缩性较大,可多可少。不论是刚性支出,还是弹性支出,由于它们都是用于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活动,直接减少国家财政收入,因此,加强这部分资金的使用管理,就显得尤为重要。我们提出加强税式支出的使用管理势在必行,主要基于以下几点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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