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研究 1992年 第10期 来稿摘登

实行商品销售信誉卡制度加强商业承包经营的税收征管

作者: 李增寿 单位:河北省邢台市税务局 上一篇 下一篇

当前,国合商业企业全面实行了“经营、分配、用工、价格”的“四放开”改革,对搞活流通,活跃市场,发展经济,起了促进作用。但流通领域普遍采取的层层承包、定死基数、自负盈亏的机制,使财务制度趋向有名无实甚至混乱的状态,给税务部门的核实征收,依率计征带来困难。邢台市盛兴商场针对柜台承包后难以统一核算,依法纳税和售后服务差,商场信誉出现滑坡的情况,与税务部门配合,实行了商品销售信誉卡制度。

1.信誉卡的基本效能。

信誉卡一式两联。第一联为存根,商场凭此联统计承包者销售收入,依率缴纳税款;第二联由顾客留存,可凭此联背面规定的条款,在一定条件下享受商品退换、保修及维修权益。信誉卡的基本职能有四:一是凭证作用。卡上记有商品名称、规格、数量、价格及生产厂家,既是顾客的付款凭证,也是商场统计承包人销售情况的凭证。二是发票作用。顾客购货不需报销的,信誉卡是销售凭据;需要报销的,可凭卡到商场监督台开具正式发票。三是结算作用。商场内部每天汇总各承包柜台(组)的信誉卡销售金额,登记到各自帐户,据此结算应纳税款。四是桥梁作用。顾客凭卡享受一定权益,增强了对商场的信任感;商场凭卡优化管理,奖优罚劣;承包人凭卡销售,规范行为,优质服务,赢得顾客信任,提高了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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