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研究 1993年 第10期 征收管理

关于商业零售企业柜台承包后税收征管的探讨

董文波 董于青 张民 单位:山东省青岛市税务局 上一篇 下一篇

一、职工个人承包柜台的基本情况

职工个人承包柜台这一办法可概括为“五自”、“两定”、“三不变”。所谓“五自”即自筹资金、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欠交自补、超收自留;“两定”即定承包期、定上交数(定销货、定毛利率);“三不变”即职工身份不变(保留档案工资)、福利待遇不变(托儿费、医药费报销)、行政党团关系不变。这个办法因为是通过职工自筹资金进货,所以企业没有库存包袱;通过职工投标、中标、竞争,企业每年有稳步增长的收入和利润,而且还减少了工资、运杂费等各项费用开支。职工有自主经营权,同时又有风险,真正使所有权与经营权彻底分离。例如我市老字号的谦祥益绸布商店是一个经营丝绸、纺织品、服装的专业商店,去年店里推出了职工个人承包柜台试点,探索零售企业改革的新路子。试点三个月,商店面貌就大有改观,原来商场无人进,现在顾客盈门;原来有些职工懒散,不务正业,现在一心经营,加班加点;商店花色品种齐全,服务态度周到热情,经济效益也较去年同期成倍增长。实践证明,职工个人承包柜台是商业零售企业经济体制改革配套完善、深化发展的具体体现,它符合我国生产力发展水平的要求,对于解放生产力,提高经济和社会效益,都具有明显的效果。这一改革适合中小型零售企业的特点和目前的管理水平,是现阶段中小型零售企业投身市场、参与竞争、摆脱困境的一种新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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