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93年 第7期
读者·作者·编者
企业财会人员必须认真履行依法纳税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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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税务部门实施纳税检查过程中可以看出,企业偷漏税问题是很严重的。年年查年年有,且数目之大,触目惊心。这些非正常现象不能不引起我们足够的警戒。反患之余我感到,企业偷税、漏税与财会人员有直接关系。具体分析有这样几点;
1.法纪观念淡薄。一些财会人员对国家税收缺乏正确认识,以为“反正都是国家的钱”,“反正我又没把钱装进自己的腰包”,不把偷税、漏税作为违法行为。
2.不认真履行纳税义务。不少企业财会人员偏面认为纳税是税务部门的事,“税务人员查税,我提供帐册,寻问什么,我答复什么”,抱着与已无关的不负责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