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研究 1994年 第1期 涉外税收

加强三资企业税收征管

作者: 孙瑞庆 邱菊 单位:天津市税收科研所 上一篇 下一篇

一、涉外税收征管中的主要问题

(一)三资企业避税现象严重。

1.利用转让定价形式避税。由于价格贯穿于从企业设备购置、专有技术转让、信贷往来、商品购销、劳务往来等方面。因此,为了少纳税或不纳税,外商总是把转让定价作为其逃避所在国税收的最有效的手段,他们通过转让定价获取利润,人为地提高设备、材料、产品、无形资产和劳务价格及贷款利息,使利润在关联企业之间转移,把应在我国三资企业中体现的利润转移到另外国家和地区,逃避我国税收,以赚取更大的利润。其表现形式有:

(l)某些外商利用控制企业购销大权,任意抬高进口设备、原材料的价格。然后又以压低产品价格,把产品销往国外,将大量本应在我国境内实现的利润转移到境外关联企业中,逃避我国税收,使三资企业蒙受经济损失,而外方投资者获取高额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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