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94年 第4期
新税法答疑
有关企业所得税的几个问题解答(下)
上一篇 下一篇问;如何理解在统一企业所得税的同时,建立新的规范化的企业还贷制度?
答:企业所得税制的改革,要与包括投资体制、金融体制改革在内的其他改革相配套。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和银行都要强化投资的风险意识,建立自我约束机制。企业投资由企业决策,也要承担相应的风险,要明确企业是借款的主体,也是还款的主体,而不能再吃还贷“大锅饭”。因此,统一企业所得税的同时,要建立新的规范化的企业还贷制度,企业固定资产贷款的本金,一律用企业税后留用资金归还,不再执行所得税前还贷办法,应该看到,企业所得税改革,为企业还贷创造了有利条件。一是施行“企业财务通则”和“企业会计准则”后,贷款利息可以在税前扣除,又可以实行加速折旧等;二是由于所得税税率的降低,取消国有企业上缴的“两金”和调节税,都使企业的财力增多,税后还贷能力增强,有条件建立起新的规范化的企业还贷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