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研究 1995年 第10期 论坛

价外税与税收调节

作者: 潘明星 单位:山东财政学院税收系 上一篇 下一篇

价内税与价外税是依据流转税与价格的关系划分的。凡税金(指流转税,下同)作为价格内涵的,为价内税;而税金作为价格附加,独立于价格之外的,为价外税。作为税制改革重头戏的增值税改革,其重要内容之一就是将价内税改为价外税,即将增值税由价格内涵改为价格的附加。价外税的实行,其意义和影响已远远超出了增值税税基的变动,而与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价格形成机制、流转税性质和税收调控方式密切相关,是市场经济取向的一项重大改革。

一、价外税,突破了传统的价格构成模式,为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价格形成机制创造了条件

长期以来,与计划经济体制相适应,我国的流转税采用价内税形式,相应的计划价格也实行含税价格,即由成本、税金和利润构成。我国采用价内税,是基于以下理论和认识。用公式表达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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