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研究 1996年 第2期 征收管理

借鉴国际经验改革我国税收管理体制

作者: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 上一篇 下一篇

分税制,是当今世界各国普遍实行的财税体制,研究和比较各国的税收收入及其管理权限的划分方法,对改革完善我国税收管理体制,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一、国际上对税权、收入的划分形式

(一)税收管理权限的划分

实行分税制的国家,在中央和地方税收管理权限划分上,大体可分为集权型和分权型两大类。

集权型,一般由中央集中全部税种的立法权,地方只有有限的征收管理权。如法国,全国50多个税种,划分为中央税和地方税两大税系,但税权高度集中,无论是中央税或地方税,都由中央统一立法,只赋予地方有限的权力;地方税,只有在中央确定的标准税率上,地方可以适当上下浮动。又如日本,虽也实行中央和地方三级财政,都有独立的税收体系,但税收立法权归国会,也是偏重于中央集权的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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