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96年 第3期 税收法制

克服税收执法“软化”真正实现“依法治税”

作者: 李惠贤 李炜光 上一篇 下一篇

执法软化是指执法缺少严肃性、强制性和震慑力。当前我国税收领域偷税、骗税、抗税等违法行为猖獗的根本原因,应当说与税收执法软化有关。

虽然近些年党中央、国务院致力于加强民主法制建设,并收到一定成效,但是长期以来社会上存在的“人治”大于法治的现象仍比较严重,一些违法者因某种利益关系得到庇护的情况常有发生,人们的法制意识薄弱,这是其一。

政企不分是其二。企业是国家的,税收也是国家的。因此,在许多人看来,企业偷点税算不了什么。总有主管单位和领导从本部门利益出发干涉和说情。

财税体制方面的问题是其三。挖中央补地方的情况还很严重。原武汉市税务局擅自下发的“120条”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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