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96年 第8期 局长法制

采取有效措施 把税务稽查工作落实到实处

作者: 江西省景德镇市国家税务局局长 钟志明 上一篇 下一篇

1995年我们景德镇市国家税务局在国家税务总局和省国税局的领导下,结合税收工作重心的“两个转移”,不断加强基层建设,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强化税务稽查,通过日常检查、征管质量跟踪复查和查处违章案件,共查补各税近2700万元,为推进依法治税,全面完成各项税收工作任务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为了强化税务稽查工作,我们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建立“以纳税申报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的税收征管新模式的要求,在省国税局的统一部署下,于1995年2月在全省率先组建了稽查分局。同时,要求下辖的5个县(市)局设置副科级稽查分局(所),负责日常检查、跟踪复查和办理违章案件三大职能,并明确工作范围、任务和目标。市稽查分局作为一级独立的行政单位,享有县(市)局同等的人事、经费和业务处置权,从机构上保证了把税务稽查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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