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96年 第12期 “受鱼而免”的启示庞晓红

“受鱼而免”的启示

作者: 庞晓红 上一篇 下一篇

《史记·循史列传》载;鲁国丞相公仪休嗜鱼,有所图求者送鱼至,公仪休坚决不收。送鱼者不解说:“闻君嗜鱼,馈君鱼,何故不受?”对曰:“以嗜鱼,故不受也。今为相能自给鱼。今受鱼而免,谁复给我鱼者?故吾不受也。”用白话表示就是:正因为我爱吃鱼,才不受你的鱼。我现在担任丞相,可以用俸禄买鱼。如果收了你的鱼被免了官,不仅没人给我送鱼,连自己也没钱买鱼了,所以不能收你的鱼。

公仪休因有“受鱼而免”的顾虑,拒绝馈鱼者的贿赂,用现代人的眼光看,未免有点格调不高,但他的话却很实在,也很有警示作用,所谓“莫伸手,伸手必被揪”。对于那些见了“礼品”就心情激动的极少数税务干部来说,“受鱼而免”的启示应该认真地品味一下。税务干部担负着为国收税聚财的重要任务,由于工作的性质,想方设法“馈鱼”的大有人在,尤其是那些千方百计想少缴税、不缴税,甚至偷税逃税的人,更是煞费苦心,挖空心思在税务干部身上打主意,我们的干部思想一松懈,他们就会乘虚而入。你好吃,他就会请你吃;你好喝,他就会请你喝;你好玩,他就会请你玩。我们的一些税务干部就是在这样一些不明不白的吃喝玩乐中丢掉了原则,栽了跟头,甚至犯了罪。作为一名税务干部,一名国家公务员,我们应该从“受鱼而免”这个简朴的道理中受到教益和启迪,要时刻保持住清正廉洁、克己奉公的本色,遇到“馈鱼者”一定要头脑清醒,守住原则,不忘自己的神圣职责,不负人民的重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