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研究 1997年 第1期
征收管理
对深化征管改革的思考
上一篇 下一篇一、前段税收征管改革试点工作的经验启示
武汉市征管改革工作的起步是比较早的,1988年就是总局确定的“三省一市”的改革试点单位,曾经经历了征管查“两分离”或“三分离”以及“两同步三结合”的改革探索,有着较好的改革基础。这次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工作,在总局召开征管改革试点工作会议之后,我局于1995年上半年,成立了武汉市国税局征管改革领导小组,并设立了征管改革办公室,明确了领导小组的职责;在总局征管改革总体思路的指导下,制定了《武汉市国税系统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实施方案》。我们不等不靠,积极试点,本着“突出试点、兼顾面上、立足城区、结合郊县”的原则,确定武昌、洪山、硚口、蔡甸四个分局为试点单位,按照新的征管模式运行,建立起分类改革的示范。为保证征管改革试点工作的正常运行,1996年4月、9月我们先后召开了全市征管改革工作会议。在会上研究部署了全市征管改革工作,交流了武昌、洪山、硚口等试点分局的经验,对加快征管改革工作起到了很好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