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研究 1997年 第3期 工作研究

关于推行以票管税的几点思考

作者: 陈林春 单位:南京市国家税务局大厂分局 上一篇 下一篇

所谓以票管税,是指利用发票的特殊功能,通过加强发票管理,对纳税人的纳税行为实施约束、监督和控制,以达到防止和减少偷、欠、骗税发生。提高税收征管质量的目的。本文拟就推行以票管税的有关问题,谈一些粗浅认识。

一、推行以票管税对促进税收征管具有重要意义

过去的工作实践表明,通过发票管税,是税收征管的重要方法之一。但长期以来,人们对以票管税的重要性还缺乏足够的认识,要弄清楚这个问题,还得从发票的原始功能谈起。发票是经济活动过程中,记载业务往来内容、凭以收付款项的书面证明。在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过程中,发票是最普遍、最大量的商事凭证。按照财务制度的规定,一切从事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记录经济业务,反映财务收支,进行会计核算,均须以发票作为法定的原始凭证。而加强会计核算,严格财务制度,不仅是纳税人改善自身经营管理的需要,同时也是法律规定纳税人应尽的义务。《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十七条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依照征管法第十二条规定,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15日内设置账簿。”第十八条规定,确无建账能力的个体工商业户“报经县以上税务机关批准。可以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建立收支凭证粘贴簿、进货销货登记簿等账簿。”有了这些规定和前提,就使得发票象链条一样,在社会经济生活的每个细胞之间建立了一种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内在联系。就发票与税收的关系而言,强化发票管理对促进税收征管的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总体上说,没有健全的财务核算,也就不可能准确履行纳税义务,对有建账能力的纳税人,实行以发票管账簿。以账薄管税收,对账册不全的纳税人直接以票控税,查票征税,这不仅在理论上有科学道理,而且也被长期的税收工作实践所证明是行之有效的。(二)具体地说,纳税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除直接销售给少数不索要发票的消费者外,其他情况均须开具发票,同时发生费用支出,列支成本也需取得发票作为合法凭证。这样,通过管理发票就可以有效地控制纳税人的经营收入,督促其准确核算经营成果,正确申报纳税。对欠税、抗税者税务机关可通过收缴、停供发票或实行先征税后开票,促其全面履行纳税义务。对种种偷逃骗税行为,稽查部门还可以从发票入手,查票查税,掌握证据,进行有力打击。(三)实行新税制后,核心税种增值税实行的是凭发票注明税款道道抵扣的运行机制。增值税专用发票成为兼记销货方纳税义务和购货方进项税额的合法证明。税改后的实践表明,管住了专用发票,也就管住了销项和进项税金,管住了出口退税。此外,通过管住管好发票,还可以有效地防止和打击投机倒把、贪污受贿等违纪违法活动,有助于严肃财经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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