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97年 第1期 业务技术

增值税纳税检查的一般方法及技巧

作者: 柳建新 上一篇 下一篇

增值税的纳税检查是国税系统稽查工作的重点,在检查时应根据纳税人的生产方式和财务核算特点,灵活采用帐册抽查、顺查、逆差和财务报表中的“资立负债表”核对资金、资产或“损益表”与帐册数据核对等多种方法,找出检查的重点线索,进而核查重点科目,对出现的偷税问题查补税款,对做帐不规范的行为予以指正。

一、销项税的检查

首先可将年度或一定时期内的增值税申报中应征增值税的“产品销售收入”、“商品销售收入”数额与“产品销售收入”、“商品销售收入”帐核对,与损益表中有关数据核对是否一致,如帐、表数大于申报数,就必须查出原因。核实销售收入后乘以规定的增值税税率求出本期销项税额,与申报的销项税额比较看是否一致,大于时,应补其差额部分的增值税,等于时,要重点检查有无视同销售而未按规定计算销项税额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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