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研究 1998年 第9期 征收管理

对国有小型企业承包经营的征管对策

作者: 浙江省诸暨市国家税务局课题组 上一篇 下一篇

一、承包经营的主要特征

目前,在国有小型企业的改制过程中,承包经营形式被广泛采用。企业承包经营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对调动经营者的积极性,促进企业提高经济效益,能起到积极的作用。企业承包经营的具体形式,有集体承包、个人承包和个人合伙承包;有跨所有制、跨行业承包和跨地区承包;有单项承包、多项承包和综合承包等等。各种承包经营的主要特征是:

(一)承包经营的上缴方式主要是“大包干”。即承包方只向出包方上缴一定的承包费,包括房屋设备折旧费、资本利息、职工养老基金和福利费,上缴主管部门的管理费等。承包经营上缴费用的主要形式有:承包上缴利润基数或实现利润目标,超收分成;上缴利润递增包干;定额承包上缴。其基本特征是:包死基数,确保上缴,超收全留,欠收自补,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主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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