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研究 1998年 第10期 工作研究

企业税款的“隐形流失”及对策

作者: 严安 单位:江苏省如东县国家税务局 上一篇 下一篇

税务机关对纳税人因偷税、骗税、逃税和避税形成的税款流失(可称为“显形流失”)给予了高度重视,并不断从防范、控制、稽查和处罚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相应的对策,但对纳税人在企业产权和所有制改革中形成的呆滞欠税及在企业发生破产、解散等终止经营行为时形成的“死欠”而导致的税款流失(可称为“隐形流失”)则尚没有引起足够重视。研究并制定有效的、有针对性的防范和控制企业税款的“隐形流失”的措施,是目前税收工作中亟待解决的一个重要课题。

笔者最近对江苏省如东县部分改制及破产、解散企业进行了有关调查,并就欠税情况做了结构性分析,发现税款“隐形流失”较为严重,大部分欠税已成死欠,难以收回。据统计,全县增值税、消费税的呆滞和死欠总量已超过70%,少数分局已接近90%。欠税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税收收入任务的完成,税务部门应引起高度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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