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研究 1998年 第10期 工作研究

浅析税务会计、税收会计和纳税会计的区别

作者: 陈庆萍 单位:;云南财贸学院财税系 上一篇 下一篇

税务体系中作为税收管理组成部分之一的会计活动在实际工作中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税收的会计活动涉及税务会计、税收会计和纳税会计。这三者在概念、涉及范围以及内容上都有很大的区别,本文从这三者的基本含义出发,探讨它们之间的联系和区别。

(一)税务会计、税收会计和纳税会计的含义

1.税务会计是一个广义的概念,它属于会计学体系的一个分支,但由于其性质、核算对象、作用的独特性,使其又同一般的会计有所区别,成为一门独立学科。税务会计是税务管理活动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研究和处理税款的会计,它的研究对象是税金及其运动,从税款形成开始,到税款成为财政预算收入为止。税金的活动过程涉及两个方面:征税的一方和纳税的一方,因此,专门进行税金核算的税务会计包括征和纳两方面的会计核算,即税收会计和纳税会计。因此,税务会计是以税收法令为准绳,以货币为计量单位,以征纳双方为核算主体,运用会计技术和现代理论及方法对税务活动全过程的税收资金进行核算与控制,以全面、连续、系统地反映税收的实现和收缴情况,从而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一种管理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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