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2000年 第1期 业务之窗

搞好反避税防范“零利润”

作者: 曲放 刘晓东 上一篇 下一篇

  目前我国的外商投资企业亏损面大,另有相当大的一部分企业处于微利状态。据调查,实际上,大部分外商投资企业并非真正亏损,而是“虚亏实盈”,运用转让定价的手段转移企业利润,逃避国家税收。

  转让定价是指跨国公司内部各关联企业之间转移中间产品或生产性、非生产性劳务,所人为确定的不受市场供求关系所左右的结算价格。世界贸易总额中有30%是以转让定价计算的。转让定价已成为当前世界各跨国投资者避税的最常用手法,也是我国外商投资企业使用最频繁的一种避税方法。

  防范外商投资企业转让定价避税现象,需要从政府到企业,从税务到其他管理部门各方的共同努力。国内有一些企业为了争取与外商的合作机会,竞相压价,甚至不惜以比国际市场价位低许多的价格达成协议。所以,政府及有关主管部门必须对这方面加强宏观调控,使外资的引进趋向正常化、合理化。中方合作企业应慎重签订合同,维护我方利益。大量调查资料表明,外商之所以能利用转让定价牟取不正当利益,往往是钻了合同主要条款的一些漏洞。因此,必须在合同签订前搞好外商资信调查,选择信用较好的合作伙伴。中方合作企业还要提高工作人员素质,积极参与企业管理,努力提高中方工作人员应有的经营管理能力和国际营销水平,建立自己的信息网络和购销渠道,确保中方在企业管理中的主动权,并通过决策的制订与参与,有效地控制外方的转让定价行为,将其不良影响减到最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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