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研究 2001年 第4期
工作研究
实施新《会计法》对税务工作的影响
上一篇 下一篇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下简称新《会计法》)已于2000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是我国经济领域发生的一件大事。税务机关作为国家税收征管的主体,是企业会计信息的外部使用者之一。税务工作者必须学习领会新《会计法》,认真思考新《会计法》的实施对税收工作产生哪些影响,如何更好地利用会计信息,加强税务监管。税务工作者还肩负着协助集体企业和私营企业加强财务管理的职责,为了做好对这类企业财务管理的指导,也必须认真学习领会新《会计法》,帮助企业规范会计核算,强化财务管理。
一、新《会计法》的实施为强化税收征管奠定了基础
修订后的新《会计法》与以前相比,一个重要变化是,首次在法律上明确了单位要依法建账并保证其真实、完整;要求各单位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或在有关机构中配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不具备设置条件的单位应当(此前《会计法》的规定是“可以”)委托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账。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新《会计法》对建账健制十分重视,这无疑为强化税收征管奠定了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