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2001年 第6期 业务之窗

个人独资企业税收征管的尴尬

作者: 王宝林 王冲 上一篇 下一篇

《个人独资企业法》从2000年1月1日起正式生效了,这在一定程度上激发了民间投资的积极性。但个体独资企业的税收征管也成为摆在税务机关面前的一个难题。

由于没有注册资金的限制,个人独资企业开业后的经营状况是不确定的,规模可大可小。所以,税务机关一般根据投资人出资金额的大小来进行初步判断,是按照个体工商业户实行征收管理还是按照企业进行管理。在税款征收方式上,既有类似个体工商业户的定期定额征收方式,又有类似企业的查账征收方式;既有被定为小规模纳税人的,也有被暂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而从当前来看,个人独资企业因其是由个人进行投资,其经营管理与一般企业相比,还不是很规范,较少设置健全的经营账簿,缺乏完整的会计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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