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2002年 第12期 综合

纳税服务成为现代税收征管的基础环节

作者: 石景才 于子胜 周铁军 上一篇 下一篇

本刊讯2002年11月6~7日,由国家税务总局征管司与深圳市国家税务局联合主办的“纳税服务与现代税收征管体系建设研讨会”在深圳市召开。来自全国国、地税征管与纳税服务部门的60余位同志参加了此次会议。围绕研讨主题,会议代表认为,纳税服务将成为现代税收征管体系建设的基础性的首要环节。

据悉,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已批准成立的纳税服务处,是我国第一个专司纳税服务职能的行政管理机构。专门机构的设立和专题研讨会的召开表明,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wto框架下,纳税服务工作已提上税务工作的重要议程。

作为综合性和管理型的税收征管工作,纳税服务是税务机关根据《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在纳税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的过程中,按照纳税人自觉、主动、及时、完整地办理各项纳税手续的合法合理期望,为纳税人提供规范的、全面的、便捷的、经济的各项服务措施的总称。有关测算表明,一份纳税服务方面的努力,相当于50份税务监督打击方面的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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