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2002年 第12期 综合

从广州市国税局优化纳税服务看其社会效益

作者: 梁穗生 上一篇 下一篇

“优化纳税服务”是指在税收领域对纳税人实施优质服务,其基本出发点是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优化纳税服务的概念是基于我国社会经济形势的不断发展而形成的,有着其深刻的必然性。首先,从税收征收的角度上讲,近年来随着税收征管模式的改革,我国税务机关逐步建立了以申报纳税为基础的新征管运行机制。纳税申报制度既是纳税人申报税收的过程,也是纳税人申报并请求保护自身合法税收权益的过程,由此带来了税务机关为纳税人服务的义务。其次,从纳税人缴税的主动性上看,现代人遵从税法、主动纳税,基于两方面的因素:一是慑于税收执法的威力,一是对税收必要性的逐步接受,观念发生了深刻的转变,从“要我缴税”转变为“我要缴税”。而税务部门纳税服务的优化,将使这个观念不断得到强化。第三,优化纳税服务概念的提出也是由目前我国税权运用的实际情况引起的。国家和征税机关的税权是国家经济权力的一个组成部分,它虽然是在依法治税的框架下运转的,但由于税权的垄断性,存在着权利义务的非直接对等性,并由此可能产生服务意识低下。因此,优化纳税服务,减少纳税人的物质和精神成本,给纳税人以更良好的服务态度、更舒适的服务环境和更方便的服务渠道,是减少纳税人纳税压力和负担的一种有效方式,是时代不断进步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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