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研究 2003年 第9期
调研分析
对近几年增值税大要案的调查报告
上一篇 下一篇关键词:增值税案件作案手法遏制和防范
一、增值税案件态势
在国家税务总局(以下简称“总局”)2002年直接督办的60起案件中,华东地区20起,占33.33%;中南地区15起,占25%,仅这两个地区的案件就达到35起,占总数60件的58.33%,超过半数。西南、西北、华北、东北四个地区总计25起,仅占41.66%,不到总数的一半(见图1)。
从各省的发案数量情况看,除广东7起仍然居首外,紧随其后的是山西5起、河北4起、江西3起、云南3起,均属内陆地区。另外发案的具体地点也逐渐从大城市向市郊和农村转移,如上海市2002年1~5月增值税案件78起,其中65起案件的案发地在市郊结合部的经济开发区,占增值税案件的83.3%。由此可以看出,增值税大要案源发地、涉案人员相对集中,国家税款损失却高度分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