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研究 2007年 第5期 论坛

“两法”合并:以制度创新推动构建和谐社会进程

作者: 王海勇 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管理司 上一篇 下一篇

内容提要:2007年3月16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标志着持续13年的中国内资、外资企业所得税改革工作(以下简称“两法”合并)已经胜利完成!“两法”合并是适应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新阶段的一项制度创新,是根据科学发展观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总体要求,按照新一轮税制改革的基本原则,并在借鉴国际经验的基础上进行的,旨在为各类企业创造一个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并兼顾税收调控与组织收入,兼顾提高税收的征管效率与经济效率。应该说,这是在我国处于经济上升和体制深化阶段的一次重大改革,体现了鲜明的时代特色和国际视野,同时基于中国国情和税制改革的经验,是一次开放、务实、成功的财税立法实践。关键词:“两法”合并 公平竞争 经济增长 吸引外资


2007年3月16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标志着持续13年的中国内资、外资企业所得税改革工作(以下简称“两法”合并)已经胜利完成!“两法”合并是适应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新阶段的一项制度创新,是根据科学发展观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总体要求,按照新一轮税制改革的基本原则,并在借鉴国际经验的基础上进行的,旨在为各类企业创造一个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并兼顾税收调控与组织收入,兼顾提高税收的征管效率与经济效率。应该说,这是在我国处于经济上升和体制深化阶段的一次重大改革,体现了鲜明的时代特色和国际视野,同时基于中国国情和税制改革的经验,是一次开放、务实、成功的财税立法实践。关键词:“两法”合并 公平竞争 经济增长 吸引外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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