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2007年 第11期 特别策划

落实“两个减负” 推进作风建设

作者: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局长 周广仁 上一篇 下一篇

“两个减负”工作能否落到实处,与税务机关作风建设紧密相联。转变机关作风是落实“两个减负”的前提和保证。落实“两个减负”是机关作风转变的具体体现。因此,我们要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路线,倾听纳税人和基层的呼声,着力解决税收工作的突出问题,大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税收。

不断优化税收服务,是落实“两个减负”、推进机关作风建设的重要举措。近年来,江西省国税局依托税收信息化手段,实行税收“一窗式”管理、“一站式”办结、“一户式”查询、“一条龙”服务,利用综合征管软件数据省级集中的优势,减少纳税人和基层国税机关报送有关报表、资料等,“两个减负”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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