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2014年 第1期
钟税官信箱
将车辆挂靠在运输企业开展运输业务如何确定增值税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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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将所有的车辆挂靠在某运输企业并对外开展运输业务,请问“营改增”后这部分运输业务应如何确定增值税纳税人?
某读者
a某读者: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37号)文件附件1《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二条规定:“单位以承包、承租、挂靠方式经营的,承包人、承租人、挂靠人(以下称承包人)以发包人、出租人、被挂靠人(以下称发包人)名义对外经营并由发包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以该发包人为纳税人。否则,以承包人为纳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