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2014年 第6期 工作探索

立足实际 完善纳税服务体系

作者: 于萍 曲丹 上一篇 下一篇

为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王军局长在全国税务工作会议上提出,税收改革发展的总目标是到2020年基本实现税收现代化。优质便捷的服务体系是其中一个重要方面,基本点是普遍树立客户为导向的理念,有效满足纳税人正当需求,显著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充分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使纳税人足不出户就能依法轻松办税,税法遵从度和纳税人满意度居国际先进行列。

目前,美国、法国、加拿大、西班牙等国具有比较完备的纳税服务体系和较为先进的经验,可供研究借鉴。在服务理念方面,税务部门以服务者的角色出现,将纳税服务作为重要职责;在服务内容方面,通过宪法、纳税人权利宣言、纳税人权利法案、纳税人权利法等,将纳税服务作为重要内容予以规定;在服务方式方面,区分共性化和个性化服务,如运用公共媒体开展普遍性宣传;在服务手段方面,运用信息化系统,进行税法普及指导,简化纳税申报,实施纳税评估;在服务质量方面,关注纳税人满意度,建立纳税服务绩效考核体系;在服务社会化方面,充分调动社会资源进行延伸和补充,通过中介、纳税人联盟、协会等组织,使纳税人权利得到专业化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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