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2015年 第7期 业务指南

企业所得税重点及难点问题释疑之贰

作者: 辛连珠 上一篇 下一篇

居民企业从合伙企业分得的利润可否作为企业的免税收入

居民企业参与合伙企业生产经营,一般仅限于与其合伙人组成的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9号)规定,“合伙企业以每一个合伙人为纳税义务人。合伙企业合伙人是自然人的,缴纳个人所得税;合伙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缴纳企业所得税”、“合伙企业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采取‘先分后税’的原则”、“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伙人在计算其缴纳企业所得税时,不得用合伙企业的亏损抵减其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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