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2016年 第10期 工作探索

实现四个转变促督察内审工作打开新格局

作者: 邓建军 上一篇 下一篇

推进税务系统督察内审体制机制改革,加强、规范和创新督察内审工作,是实施推进《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的重要举措,也是税务系统“十三五”时期服务税收大局、促进治税管队的现实需要。结合税务系统实际,笔者认为,应着力实现四个转变,促进督察内审工作打开新格局。

监督理念由“查错纠弊”向“服务型”转变

在工作导向上体现“以服务为目标”。督察内审应立足于监督,着眼于服务,围绕一切为了“服好务、收好税、带好队、执好法、理好财”,突出对重大改革事项、重要政策落实和党组重要工作的服务,达到规范执法行为、强化财务管理、防范税收风险、服务领导决策,促进税收事业和税务干部更加科学健康发展的整体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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