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研究 1985年 第4期 新税设想

从“徒弟税”谈起

张瑜 上一篇 下一篇

法国政府为奖励雇主对雇员进行职业培训,使之在走上工作岗位前就能成为熟练的专业技术雇员,特别设置了“徒弟税”,并规定雇主负有提存支付年工资总额2%的义务,做为对雇员的培训经费。雇主如按规定做到有计划地培训雇员,则雇主向政府应纳徒弟税额为零。反之,政府将按0.5%的税率向雇主征收“徒弟税”。这种以法律形式的税收保证雇主对雇员培训的好处:一是保证国家对雇主的要求具有强制性,促使与鼓励雇主培训雇员;二是具有熟练专业技术的雇员可以通过创造性地劳动,促进生产的发展,和创造更多的财富和利润;三是培养雇员队伍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和减少或杜绝非专业技术雇员进入生产、流通等经济领域,从而保证职业大军适应经济上的基本要求。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