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务运动时期的财政税收政策
上一篇 下一篇发端于十九世纪六、七十年代的洋务运动,史学界已对其性质、作用作出了符合客观实际的评价,但是对洋务运动时期所实施的财政税收政策的研究和评论尚不多见。本文不揣冒昧,试图对此谈点不成熟的看法,以求教于大家学者。
一、筹办洋务(或称夷务)的目的在于开辟新财源
鸦片战争结束后,给清政府留下了矛盾重重、内外交困的混乱局面,弄得清廷国库日益拮据。据统计,从1840到1841年,国库存银由1034.9万两减为679.6万两,减少了34%,进入十九世纪五十年代后,更因银两收入锐减,而钱文收入却比战前增加好多倍,这就使得银荒日趋严重、票钞大钱愈加贬值,针对这种情况。虽然清政府也采取了多种措施,例如增纳田赋和盐税,开征洋税(即海关关税和厘金)等新税种,举借债务等,以弥补亏空,但收效并不大。因而清政府的一些大臣们如薛福成、张之洞等认识到只有把目标投向工商实业,才或许有所出路。鸦片战争后几十年内,外国资本先后在中国设立的工商企业有191个,工业投资约近2,000万元,投资额将近2,800万元,雇工3.4万多人,约占当时中国近代产业工人人数的35%—40%。这些投资活动,使外国资本获得了比本国资本高得多的利润。同时也为洋务运动的开展奠定了基础:首先是劳动力资源的形成。其次是货币财富的积累。再次,在外国资本的冲击下,中国农业的商品性生产也有了发展。这些,无疑是对清政府的一种触动,李鸿章说:“若亦设机器自为制造,轮船铁路自为转运……我利日兴”。同时可以“借分洋商利权”,达到开辟财源,增加财政收入的目的。再加上奕诉、曾国藩、左宗棠、张之洞等人的力主陈说,一股学洋务、办洋务的潮流掀起来了。对此,李鸿章兴奋地说:“洋机器于耕织、刷印、陶埴诸器皆能制造,有裨民生日用……巨料数十年后,中国富商大贾,必有仿照洋机器制作以自求利益者,官法无从为之区处”。(《李文忠公全集·奏稿》卷36)并且卖力地领导这场运动。一时间用洋操训练军队,购买和仿照洋枪大炮,建立外交机构,开办工厂、修筑铁路、设立邮电、兴办学堂等成为最为时尚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