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研究 1987年 第6期
学会工作
如何开展税务学会工作之浅见
上一篇 下一篇自1984年12月份中国税务学会成立以来、到去年9月份为止除西藏自治区外,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都相继成立了税务学会,地(市)一级成立学会的约占地(市)总数的80%,初步形成了税务学会的全国性网络。各地学会根据“老、中、青”相结合,专职和兼职并用的原则,相继建立并充实了学会的办事机构,建立健全了学会的工作制度,为顺利开展学会工作提供了组织保证。两年多来,各地学会在行政领导的支持和协助下,适应经济体制改革的需要,为完善我国税收制度,配合行政部门做了大量的调查研究和理论探讨工作,同时面向社会做了很多诸如咨询、培训等方面的社会服务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就各地学会开展活动的情况来讲,发展还很不平衡,有的工作活跃,成绩显著;有的虽然也成立了学会,但活动不多,作用没有更好的发挥。根据两年多来的实践和各地的情况,就如何做好税务学会的工作,谈几点粗浅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