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国家税收杠杆的抉择与运用
上一篇 下一篇当代西方国家面对资本卞义经济危机和通货膨胀等痼疾,通常都要把充分就业、物价稳定、长期经济增长、国际收支平衡、收入均等化和资源有效配置等,作为它们政府的经济政策目标;而税收杠杆则成为实现这些政策目标的一个极其重要的调节手段。本文在讨论西方国家对税收杠杆作用的抉择与运用中,有必要适当联系其政府的经济政策目标进行阐述。
税收调节经济的杠杆作用,总的说来,可以分为宏观调节作用与微观调节作用两大方面。前者是从总体上着眼于国民经济总量作为调节的对象;而后者则是从个体上着眼于单个经济实体的经济活动作为调节的对象。微观经济是形成宏观经济的基础,两者是相辅相成又是彼此矛盾的,有时从微观经济看来是有利的东西,而从宏观经济看来却不一定是有利的。因此,当税收的宏观调节作用与微观凋节作用发生抵触时,政府当局就将面临一个抉择取舍的问题。被资产阶级经济学家视为微观经济范畴的资源有效配置这一经济政策目标,它要求实现对人力、物力和财力的高效率利用。一种可以为企业带来较高价值和剩余价值,但对社会却是无益有害的经营,从税收的微观调节作用来说,需要对它加以鼓励,而从税收的宏观调节作用来说,则应该给予限制。反之,一种只能为企业带来微利甚至亏损,但对社会却是必不可少的经营,从税收的微观调节作用来说,需要对它加以限制;而从税收的宏观调节作用来说,则应该予以鼓励。对此,西方政府是如何服从于资源有效配置这一政策目标,而从税收的这种微观调节作用与宏观调节作用的矛盾中作出抉择来的呢?资源的有效配置,有一个从什么角度来衡量其有效的标准问题。在资本主义社会,效率就是价值和剩余价值,这正是每一个私人财货的所有者或提供者所竭力追求的东西,而并不需要,也基本上不是政府能够对它施加任何税收干预的。甚至在包括资源有效配置在内的整个微观经济领域,可以说,唯一能够起支配作用的,乃是价值、价格、供求关系和供求弹性等这一整套市场机制。每一个私人财货的所有甚或提供者,都是由市场来决定它生产经营什么和怎样生产经营。在西方,市场被认为是检验微观经济效率和调节资源在部门、地区之间合理配置的一种最理想的机制。而税收的微观调节作用,则被视为对市场机制的一种人为扭曲。在这个意义上,微观经济学又被称为市场经济学。但是另一方面,资本主义的实践,特别是30年代爆发的大危机又证明,市场机制其实具有很大的局限性。这表现为它并不能在宏观上使国民收入自动达到均衡,而西方国家政府有关充分就业和物价稳定等等很多经济政策目标,往往都只有在宏观上达到国民收入均衡状态的条件下才能实现。因此,对于那些采取在市场经济基础上辅以政府宏观干预的混合经济体制的当代西方国家来说,在税收的宏观调节作用和微观调节作用的抉择中,一般都突出地重视和运用了税收的宏观调节作用。至于在微观上,税收特别是间接税所具有的促进企业改善经营,提高经济效率的作用,在私有制条件下,被认为是多余的;它所具有的调节资源配置的作用,在垄断或一定的供求弹性从而可以进行税负转嫁的条件下,收效也是甚微的。西方国家对于微观经济所要实现的某些政策目标,主要都是借助市场机制去进行调节。它们从税收的宏观调节和微观调节这两种作用中所作出的这种比较普遍和一致的抉择,是由这些国家的社会制度和基于这种制度的理论指导思想所决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