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研究增刊 1987年 第20期 减税让利能搞活大中型企业吗陈黛斐

减税让利能搞活大中型企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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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群众性的增产节约、增收节支运动正在全国范围内展开。这次“双增双节”运动的中心任务是深化企业改革,搞活大中型企业,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从今年上半年全国工业产值看,工业产值普遍上升,总产值达4927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5%,完成年计划的51.6%,预算内国营工业企业的实现利税有了一定回升,趋势是喜人的。但就目前有些企业而言。仍然存在活力不够问题。

为什么企业活力不够呢?现在有一种看法,认为企业活力不够,主要是国家税收拿多了,因此,要搞活企业,只有国家减税让利才行。我认为这种看法是不全面的。我们知道,在第二步利改税时,国家已充分考虑到企业既得利益,并在财政上让出几十亿元,支持搞活企业;为解决企业生产经营中的某些困难,还在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国营企业所得税、调节税等几个主要税种的《条例》及细则中列出100多项减免税规定,同时对企业临时性的困难,还作了按税收权管理体制报批减免税的规定。据了解,近几年每年全国减免税额高达数十亿元之多。可以说税制本身对搞活企业是出了大力的。除此而外,国家还破例地用以税还贷、实际是财政补贴办法,每年给企业相当一笔数字,据不完全材料,从1982年至1986年的5年中,国营工业企业每年以税还贷就是几十亿元,而且一年比一年多,分别为29.4亿元、38.5亿元,52.3亿元、77.8亿元、89.5亿元。与此同时,从1982年到1986年的5年中,企业留利也是逐年增多的,分别为112亿元、154亿元、188亿元、240亿元、242亿元。同时期国营企业所得税,除1984年外,却呈明显下降趋势,分别为397亿元、359亿元、408亿元(例外),326亿元、242.4亿元。这些事实雄辩地说明,一味地把企业不活的原因归到国家税收拿多了上面,是不公正的。根据国家财政现状,再想减税让利,是不现实的,退一步讲,即使日前财政现状允许,也没有充分理由要求更多的减税让利。对此,找们应该有个清醒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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