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研究增刊 1987年 第25期 第七讲 严肃税收法纪加强征收管理

第七讲 严肃税收法纪加强征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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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进行促进了我国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发展,同时,社会上也出现了复杂的经济关系和经济现象。在这种新形势下,只有加强宏观管理,加强法制建设,才能确立良好的经济关系和经济秩序,搞好综合平衡,保证经济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由于税收具有重要的经济调控机能和法律特性,使它在国民经济管理中占有重要的地位、税收工作得到各级人民政府和社会各方面的关心和支持,较好地发挥了它的职能作用;然而,由于税收直接涉及社会经济活动的各个方面,直接参与国家、地方、企业、个人的利益分配,也使它处在了各种经济关系和经济利益的矛盾交叉点上。值得注意的是,一个时期以来,社会上出现了越权减免税收,擅自变通税法,违反国家财经纪律、严重偷税漏税等现象。1985年全国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即查出偷漏税款44亿元,1986年又查出偷漏税款20.7亿元;个别不法分子还公开抗拒缴纳税款;殴打税务干部、围攻税务机关的案件在全国各地屡有发生。这些违反税法的行为,不仅严重干扰国家税法的贯彻执行,减少国家财政收入,而目败坏党风和社会的风气,直接影响经济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因此,同违反税法行为作坚决的斗争,不仅是各级税务机关的职责,也是全社会一切单位和个人应承担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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