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88年 第4期
征收管理
通榆税务所近三年来屠宰税直线上升
上一篇 下一篇江苏省滨海县通榆税务所1984年征收屠宰税只有520元,但此后该项税收直线上升,1985年为4 700元,1986年为14 800元,1987年上半年征收额又比上年同期上升30%。
以下谈谈该所是如何使屠宰税连年大幅度增长的。
1、解决“钉子户”,打开新局面。
通榆街上有几个姓戴的屠户,人称是“生死不怕,软硬不吃”的税收“钉子户”。过去税务所要他们缴税,他们愿缴多少就缴多少,并说是把“面子”给税务所。其他屠户也向他们看齐,形成不拔“钉子户”,税就收不下去的局面。为了改变这种状况,税务所决定首先碰“钉子”。但当所长带人征税时,“戴氏兄弟”竟然大打出手。税务所同志毫不畏惧,责令其补缴税款和罚款,并将行的抗税材料移送司法部门处理,使行凶者依法受到拘留。这件事对全镇震动很大。为扩大影响,税务所及时发动商业户、机关十居民订“协税护税公约”并规定屠户到税务所打戳纳税后入市,违者罚款。还与食堂、饮食业约法,不准购买送上门的未税猪肉,违反者一经查获,除补税外,还要处以罚款,之后经常检查,认真补罚,打开了税收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