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研究 1990年 第2期 工作研究

关于外贸商品出口退税的思考

谢百三 上一篇 下一篇

为了促进外贸体制的改革,打开我国对外贸易的新局面,我们改进了出口商品退税的办法。近年来,我国出口商品退税总额不断上升,给国家财政造成了一定的压力。在今天,全国上下反思十年改革成败得失之际,自然有人会对出口退税是否合理提出质疑。甚至会有人认为,这是以财政补贴支撑出口创汇,是“打肿脸充胖子应予纠正的。”然而,笔者认为:对外贸易中的出口商品退税是我国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和市场调节结合不断成熟的重要一步,是我国继续坚持改革开放政策的重要一环,虽然,对某些具体的技术性环节还有待于完善和改革,但总的方向是完全正确,不应动摇的。其理由是:

首先,从流转税设置的本意谈起。流转税设置的本意自然是国家积累建设资金的重要手段。这对于保证国家财政收入,平衡国家预算起着重要作用,流转税收入占全国税收收入的60%左右。那么,出口退税是否真的影响了国家资金积累,影响了我国经济的综合平衡呢?从总体上来说,没有影响,因为出口退税增加了,出口创汇也增加了,减少了人民币上交,增加了外汇储备。这里主要涉及到一个外贸真亏与假亏的问题。如:上海牌手表成本仅9元人民币,这是日本、瑞士、美国等各国手表业无法达到的最低成本,上海手表出口创汇每只至少可卖8美元(有的可卖10美元),按1美元兑换3.71元人民币计算为29.68元(或37.1元)人民币;而该类手表在国内可卖50元—70元人民币;因此,当出口手表出口退税从50—70元降至29.68—37.1元时,自然就容易发生“以财政补贴支撑出口创汇”“亏了”的思想疑问。而实际上,尽管有出口退税,从全国宏观经济来看,出口创汇带来的利益,是有经济效益的。近年来,我国外贸出口总额不断增加,以1985年出口额为基数,1986年增长为113%,1987年增长为144%,1988年增长为174%,1989年尽管受了影响,预计至少可以为1985年的146%,除了其他原因,出口商品退税不能不说是一大推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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