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研究 1992年 第7期
税制建设
流转税基本运行规律的认识
——兼议增值税规范化问题
上一篇 下一篇从1981年9月国务院批转财政部关于流转税改革的设想算起,流转税改革已经走过了十余年的历程。对流转税改革进行回顾和反思,力求总结出某种具有规律性的内容,用以指导今天的税收改革实践,是十分有益的。
一、流转税的基本运行规律
对处在流转过程中的产品或劳务流转额进行课税时,是否呈现出某种规律性?我们对此的回答应当是肯定的。在增值税普遍开征状态下,对产品或劳务(包括商品的批发和零售)的课税是以增值税为主体的,而这种规律性在增值税上表现得最为明显。过去,我们对流转税的规律性认识得不足,例如现行增值税防止当期应扣税金大于应交税金的情况,就受到了对抵扣规律认识不够充分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