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99年 第2期
业务之窗
运输费用抵扣中的税收流失问题亟待解决
上一篇 下一篇目前在运输费用的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上存在着严重的税收流失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销货方将货价转移到运费上,少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多开运输发票,通过减少销售收入,增加运输费用的办法来少缴增值税。二是销货方为购货方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少开运输发票,从而增大购货方的进项税额。这类销货方一般是享受超税负返还的“三资”企业、实行增值税先征后退的民政福利企业和校办企业。三是各地对运输发票的管理方式和监控的力度不一,造成运输发票的开具不规范,并有虚开现象。
出现这类问题的原因主要是有些地方税务机关对运输发票监督管理不严。一些税务机关对运输企业实行税款定期定额征收,只关心税款的足额征收,疏于对运输发票的管理。个体运输业户也可以从地方税务机关取得运输发票并且各运输部门车队之间有相互转借发票的现象。甚至有个别税务机关为了“引税”,以降低营业税税负吸引外地的运输业户前去开具运输发票,导致开具运输发票不规范、不统一,虚开现象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