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99年 第3期
业务之窗
对威海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纳税情况的调查
上一篇 下一篇1998年7~12月,山东省威海市地方税务局征收分局对本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共102户自1996年至1998年6月期间的纳税情况进行了一次彻底检查。这是自威海市地税局成立以来第一次对这些单位进行税收检查,查出有问题的单位对个,偷漏税款8457214元。从检查情况来看,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在税收上主要存在如下问题:
一、纳税意识淡薄。除个人所得税外,绝大多数被查单位不十分清楚自身应缴、免缴的各税种,如有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对税务部门征收他们的企业所得税不理解,认为他们不是企业,不该缴企业所得税;个别单位拒绝提供账本,理由是该单位从无接受税务检查的历史,根本不用缴纳税款;一些单位即使代扣了个人所得税等税种,也往往是挂在账上,抱着观望的态度,没有如数代缴。102户中办理税务登记的仅有21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