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99年 第5期
业务之窗(理税广场)
简介印花税的检查方法
上一篇 下一篇印花税是隶属地方财政收入的一个税种,由于税额小,一些地方的征纳双方重视不够,加之税目税率多,存在自核自缴误差的可能性大,所以印花税漏征漏缴的问题比较多。无论是日常税务检查还是专项重点稽查都不应忽视对印花税的检查。
印花税征管中的漏征漏缴问题可以概括为四个方面:
一是应税凭证应贴未贴印花税票。这类问题又包括两种情况,一种是明显的应贴未贴印花税票,主要指各种账簿和一些权利许可证照应贴示贴印花税票。税务机关只要查看这类账簿、权利许可证照就能发现是否已贴花完税。营业账簿包括记载资金的总账和各类明细账、日记账等,权利许可证照包括房屋产权证、工商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专利让、土地使用证等。税务人员在检查时不仅要查看企业在生产经营时是否将这些营业账簿、权利许可证照置于明处,更要对企业有关账簿进行全面检查,看除记载资金的账簿外,其他账簿、证照每本应贴的印花税票是否贴足。第二种是隐蔽性较强的应税凭证应贴未贴印花税票。这类凭证主要是各类应税合同和产权转移书据。隐蔽性强是因为如果纳税人不主动提供应税凭证,就不易直接发现其是否发生了应税行为。造成这类应税凭证应贴未贴印花税票的原因有两种:一是财务人员工作失误或对税收政策理解不够全面,导致漏税;二是故意偷逃税款。在检查中,应首先采取询问法,询问其是否与其他单位和个人签有符合印花税各税目条件的应税合同或产权转移书据。其次可采取相关性查账法。每一个应税凭证都保护着一个特定的经济行为,而纳税人的每一经济行为都会在其账簿中有所反映,表现为收支的增减或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的增减变动。所以,完全可以通过检查记账凭证、账簿、报表等来掌握纳税人是否有应税凭证。检查中最重要的是要体现相关性,即针对不同的印花税税目检查相应的账簿、会计科目及记账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