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99年 第8期 中国税务·时代的跨越

宜兴:改革商业零售普通发票管理

作者: 李永丰 上一篇 下一篇

假如您到江苏宜兴市,在商场、超市消费或购物,您会发现:几乎在所有的商场、超市,无论您花多少钱,收银员都会为您开具一张发票(机制的或手工开的);票面上内容齐全,有您购买的各种各样商品的名称、单价、数量、总价格等。

江苏省宜兴市国家税务局局长胡锡琪对记者介绍说:这是宜兴市国税部门对全市商业零售企业普通发票管理作的一项改革试点。

过去,我们一直对商业零售企业征收营业税,1994年实行新税制后,改征增值税。

长期以来,我们对商业零售实行普通发票管理,虽然国家制定和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要求对普通发票的管理予以高度重视,但许多人一直认为,商业零售普通发票可开可不开,如购买者需要发票,就开;不要时,也可以不开。这对大多数人来说,已是习惯成自然,丝毫没有觉得有什么不妥之处。与之相应的是,在税收征收管理上,带来了许多几乎是灾难性的后果,胡锡琪局长说:这尤其反映在增值税销项税金的管理上,企业隐匿、瞒报收入,少报销项税金无据可查,大量的商业企业低税负、零税负甚至负税负的现象,得不到有效的控制和根治。这种行为,不仅为新税制的实施带来了一定的负面影响,而且也减少了国家财政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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