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研究 2000年 第5期
税制建设
改革农村税费制度的基本设想
上一篇 下一篇中央关于改革农村税费制度的决定是关系到能否降低9亿农民实际负担,建立国家与农民之间合理、稳定的分配关系的一项治本之策。它对调动农民的积极性、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有着深远的意义。
一、现阶段我国政府与农民在分配关系上存在的问题
我国从农村率先改革,废除了人民公社,突破了计划经济模式,实行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这一农村最基本的生产关系,初步构筑了适应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农村新经济体系框架,使农村面貌发生了重大变化。农村农林牧渔总产值已由1978年的1397亿元,发展到1997年的24587亿元。农村居民家庭平均总收入由1978年的151.79元,增到1997年的2999.20元。全国农村总体上已进入由温饱向小康迈进的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