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2002年 第11期 业务之窗

农村建筑市场税收征管现状及对策

王彪 上一篇 下一篇

随着改革开放、经济发展,农民的生活、消费水平稳步提高,农村建筑市场也随之繁荣起来。由于农民建房标准不高,为农民建房的建筑队,基本是由农闲时的农民自由组合而成,有活则干,无活就散,既没有固定的组织机构、办公场所,也不订立书面的建房协议。房子建成后,建房的农民与建筑队全部采用现金结算。由于这些搞建筑的农民纳税意识十分薄弱,极少主动申报纳税,因此,农村建筑市场的税收流失是十分严重的。以河北省青县为例,全县345个自然村,按每村每年建2栋房屋计算,全县一年就达690栋,每栋造价约4万元,建筑收入为2760万元,应纳营业税82.8万元,城建税0.82万元,教育费附加2.9万元,个人所得税41.4万元,共计税费129.92万元,占县级财政收入的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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