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2002年 第11期 业务之窗 完善县域交界地区税收征管之我见 ◎ 刘希巴 上一篇 下一篇 县域交界地区的税收征管,在很大程度上属于“死角”,税收秩序混乱,管理近于空白。加强县域交界地区的税收征管,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一、各方协调。《征管法》规定,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支持并协助税务机关执行职务,明确要求各有关部门,要以国家利益为重,以为国聚财为最终目的,抛弃地区之见。一方面双方或多方政府机关必须密切合作,共同整顿交界地区的税收秩序,严厉打击各种偷税、抗税行为;另一方面各税务机关要加强协作,互通情况,共同研究,做到思想统一,不抱偏见,真正做到不漏管一户,不短征一分。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