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研究 2005年 第5期 论文摘萃

所得税会计中的两种差异及两种方法

罗知明 单位:四川巴中运输(集团)有限公司 上一篇 下一篇

由于税法和会计准则的目标不同,它们在应税所得和会计收益的确认上会产生永久性差异和时间性差异。基于对时间性差异处理方式的不同,所得税会计处理方法可分为应付税款法和纳税影响会计法。

永久性差异是指某一会计期间,由于会计制度和税法在计算收益、费用或损失时口径不同而产生的税前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之间的差异。这种差异在本期发生,不会在以后各期转回。如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而交付的罚款、罚金、滞纳金;税收法规规定有具体扣除范围和标准(比例或金额),实际发生的费用超过或高于法定范围和标准的部分;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扣除标准的工资薪金支出;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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