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税务 2008年 第3期 案例点评

股权转让境外交 易避税案例点评

作者: 蒋健 朱敏 (昆山市国家税务局 江苏 昆山 215300) 上一篇 下一篇

一、基本案情

abc(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abc”)是于1999年成立的外商独资企业,注册资本3000万美元,投资方美国m公司(以下简称“美国m”)持股60%,英属维尔京群岛abc投资公司(以下简称“维尔京abc”)持股40%。维尔京abc的投资方为中国台湾地区abc公司(以下简称“台湾abc”)。股权关系见图1。

(一)第一次股权转让

2006年初,两个投资方拟订股权转让协议,美国m退出对苏州abc的投资,股权分11%和49%两次转让给维尔京abc。第一次转让11%的股权时,由于维尔京abc为取得主要控制权,因此,该11%的股权转让价格较高,当时美国m取得股权转让净收益1900万元。(1)转让后,维尔京abc对苏州abc持股51%,美国m持股49%。此时股权结构见图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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