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税务 2008年 第11期 案例点评

外资代表处收入藏于“无形”(附表格)

余菁(苏州工业园区地方税务局 江苏 苏州 215021) 上一篇 下一篇

近年来,苏州工业园区的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日益增多,其业务核算一般比较简单,涉及地方税税种也相对较少,一直以来都不是地税部门管理和稽查的重点,这给一些不法分子可乘之机,也为税收征管提出了一系列新问题。本案便是其中的典型代表。

一、基本案情

某外资企业苏州代表处(非法人机构)成立于2005年9月,主要从事与总机构业务联络、市场调研等业务,自成立以来一直零申报。2007年8月,苏州工业园区地方税务局稽查局接群众举报,称该代表处存在生产经营业务,外籍管理人员收入也较高,但是从未缴纳过任何税款。对此,稽查局立即组织人员进行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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