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2010年 第5期
税务·IT
“金税三期”框架内纳税服务 问题的探讨
上一篇 下一篇2009年12月,“金税三期”工程的第一阶段建设正式启动,税收征管执法应用系统、税务行政管理应用系统、数据分析利用和辅助决策支持系统、外部信息交换这四大业务系统平台已经开始全面论证推行。这一框架涵盖了我国未来纳税服务体系的基本架构,充分体现出信息技术对税收管理服务和制度创新的支持作用,有助于提高税法遵从度和税收征收率,降低征纳成本。
纳税服务自1993年12月召开的全国税制改革工作会议上提出,历经17年不断发展,已在当前税务工作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税务部门在坚持“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税务工作宗旨下,始终把优化纳税服务贯穿于税收实践的全过程,更新税收管理理念,创新纳税服务方式,为提升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但是,在以“功能齐全、流程优化、协调高效、信息共享、监控严密、安全稳定、保障有力”为目标的金税三期工程中,仍然有以下问题值得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