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税收 2014年 第8期
资讯
商务部放松外商投资限制 取消首次出资比例和最低注册资本
上一篇 下一篇商务部发布的《关于改进外资审核管理工作的通知》取消了外商投资(含台、港、澳)公司首次出资比例和最低注册资本限制。通知规定,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由公司投资者自主约定,并在合营(合作)合同、公司章程中载明。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应在批复中对上述内容予以明确。除国务院规定暂不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的行业外,不再审核公司注册资本的缴付情况。
《通知》所涉及有关外资公司开放注册的规定并未超出新公司法的范围。新公司法以取消成立公司最低注册资本为最大亮点,而本次《通知》正是新公司法于2014年3月1日实施后,监管部门针对外资企业发布的首个行政法规。